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06-21 15:21:52 zjqxhj 243

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会的有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并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工业南山园南园五路13号,于2017年8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获得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批复(莲环建[2017]33号)。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项目主要采用车工、注塑、烧结的生产工艺,购置数控机床、烧结炉、注塑机等国产设备,设计产能为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投运。

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1.35%。项目验收范围: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措施等与环评及批复中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定期更换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送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烧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安装经国家认可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收集的粉尘等回收出售;废液压油、废皂化液目前暂存,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016)可知:

1.废水

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2.废气

监测期间,烧结废气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南、北两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敏感点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分类收件箱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废钢丸、铁尘泥渣、收集的粉尘、废焊渣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康瑞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中低压阀门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检查组建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6月21日-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宪文  13858866686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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