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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3日,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组织召开了“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
根据《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关于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6]7号),验收工作组听取了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相关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小学东侧地块,占地面积3000m2,建设站房(建筑面积575m2)、门卫(建筑面积25m2),另在站内设停车位24个、洗车区及站台2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编制完成《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2月1日,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莲环建[2016]7号)《关于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批复。
2016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8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8.39%。
(四)验收范围: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对比环评,该项目公交车由原来燃油改为纯电动车,未设车辆抢修低保区,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道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该项目因公交车为纯电动公交车,无汽车尾气排放。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出入噪声。车辆采用纯电动公交车,噪声小,并采取车辆进出口设置限速、禁止鸣笛,在站内边界栽种高大浓密的乔木进行降噪处理。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总排放口中pH值、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项目边界及敏感点的总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项目东、南、西侧场界以及敏感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侧场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联城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检查组建议,现已按验收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6月21日-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金鑫 13957079719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