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召开“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参会人员共计8人。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云和县兴昌街8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342m2。项目主要采用冷镦、光磨、强化、清洗的技术或工艺,购置冷镦机、磨光机、强化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的生产能力。项目东侧为鑫通电子有限公司。南侧为瑞鑫达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立信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金成玩具有限公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关于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云环审[2019]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概算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17万元,占总投资的4.3%。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主要变动有:热处理委托外协加工,冷墩机移至新厂区,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镦油烟、磨削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硬磨机、精磨机、清洗机等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据现场勘查及现有资料,企业已采取一定的减噪措施,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边角料、铁屑、废次品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有污水处理污泥、含油废渣。边角料、废次品、铁屑出售给回收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间,与厂家签订回收协议。污水处理污泥、含油废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妥善贮存于危废间做好危废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本项目处理设施排放口重金属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LAS、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南侧、西侧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4a类排放标准限值。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亿粒钢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7-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希佩-17357876537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