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伯特加油站有限公司联城2#加油站地块项目位于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敏河村168号。项目总用地面积2592m2,总建筑面积654.7m2。本项目加油站设置4个地埋式双层汽油油罐,单罐容量30m3;2个地埋式双层柴油油罐,单罐容量为30m3,折算容积为150m3,本加油站等级为二级加油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站房等,并设有加油区、地下油罐区、洗车装置等,年销售汽油、柴油约6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伯特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市伯特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联城2#加油站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莲环建[2017]08号)《关于丽水市伯特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联城2#加油站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予以批复。
2017年7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运行情况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伯特加油站有限公司联城2#加油站地块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根据现场调查,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统一由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储油罐呼吸损耗、油罐车卸油灌注以及加油作业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卸油、加油时采用二级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控制,进出车辆汽车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散逸。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渣、隔油池油泥及含油的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材料等。
生活垃圾、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油渣: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委托专业油罐清洗公司对油罐定期清理,油罐约每4年清理1次,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目前暂未产生;
隔油池油泥:处理地面清洗水及初期雨水的隔油池将产生一定量的油泥,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目前暂未产生;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洗车液拆包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出入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机噪声。本项目已加强进站加油车辆管理,明确车辆进出道、设置禁鸣标志等,专人负责禁鸣管理,严禁候油车主鸣号催促;规范操作,避免加油机加油时人为噪声的产生;加强设备维护,保证加油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总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的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和村敏感点昼间噪声、夜间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北侧昼间噪声、夜间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意见
丽水市伯特加油站有限公司联城2#加油站地块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8月9日-9月-9日
联系人:曹道明
联系电话:13806538231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