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8-16 17:53:55 zjqxhj 157

2019627日,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根据《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景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景环建[2018]10号),组织召开了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景宁县发改局、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市政建设工程处(施工单位)、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报告表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约1190m2,处理能力为360t/d,主要设施包括格栅沉砂池、集水调节池、组合池、生态人工湿地、排放井等。

项目东侧紧邻山体;南侧距离边界10m处为公路管理站;西南侧至西北侧均为王湾村,距离边界最近距离为30m;北侧紧邻河道游步道,隔游步道为大顺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10月委托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1016日取得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景环建[2018]10号)。目前该工程已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791.1545万元,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企业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处理工艺、规模、总平面布置等内容均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本身为乡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站内排水采用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大顺源;本项目废水经“A2/O+生态人工湿地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东北侧的排放口排入大顺源。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主要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臭气主要成分为NH3H2S;从发生源来讲,主要包括预处理区、反应区以及污泥处理区。

 本项目现采取的措施:对组合池进行加盖后无组织排放。

3 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机房鼓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采取的措施如下: 鼓风机设置在专门的房间内; 优先选用了低噪声高质量设备,平时运行过程中注重对泵体等各类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是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均属于一般废物。本项目栅渣、沉砂外运填埋,污泥定期收集外运委托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总排放口废水中的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监测: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值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3.噪声监测: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废调查:本项目栅渣、沉砂外运填埋,污泥定期收集外运委托处置。目前暂未产生上述固体废物。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6.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监测点处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限值,满足附近区域水环境功能要求;

2)周围敏感点王湾村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8月16日—9月16日

    联系人:叶连根

    联系电话:15857873399

九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5.7.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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