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6月15日,在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召开了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缙云县环保局、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新碧街新元路1号。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7年12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27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17]3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实际总投资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企业已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能满足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及废钢砂、废拉丝油、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及废矿物油桶等。废包装废物、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及废钢砂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拉丝油和废矿物油桶暂未产生。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BOD5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抛丸废气排放口粉尘排放速率和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厂界能达到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及废钢砂、废拉丝油、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及废矿物油桶等。废包装废物、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及废钢砂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拉丝油和废矿物油桶暂未产生。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BOD5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能达标;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西侧符合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缙云县岳辉五金配件厂年产3000吨标准件型材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6月29日-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岳辉 1366657971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