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9月4日,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是一家专门从事LED灯具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看好该市场的发展前景,决定投资400万元租用浙江金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的1#车间作为生产车间。主要购置贴片机、老练机、自动打胶机、波峰焊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4月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9年4月取得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新增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9-03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查阅,项目主要变动有:波峰焊机停用1台;备用回流焊机增加2台;涂粉机增加1台,一用一备。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根据“环评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焊接废气。
项目粉浆烘烤过程采用天然气作为加热燃料,利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鼓风供热烘烤,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15米高空排放。
项目涉及到的焊接工艺有回流焊和波峰焊。波峰焊机和回流焊机整体为密闭设备,设备上方设有管道,收集的废气接到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焊渣、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有废次品、废包装桶。
废焊渣收集后外售废物回收公司。包装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废次品由企业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场所,张贴危废标识做好危废台账。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次品委托浙江中循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回流焊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和波峰焊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控制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空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建议值,因此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万支LED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现企业已完成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9月8日-10月8日
联系人:叶会财
联系电话:1586922631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