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11-06 16:32:36 zjqxhj 368

2019年113日,建设单位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位于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苍山区块03-M2-01-04号土地(现山雁路16号)作为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该地块总占地面积20000m2,购置车床、绕线机、装配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的生产能力。项目东侧为山雁路,隔路为空地;南侧浙江金豪达工贸有限公司;西侧为苍兴路;北侧为空闲工业用地。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苍山村,直线距离约680m。项目实际员工28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夜间不生产),厂区内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在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缙园经技备案[2016]5号)。2016年11月,企业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月17日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缙环建园[2017]1号文件。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项目总投资6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0.34%。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环评中设宿舍不设食堂,现实际厂区内设有食堂,设置了隔油池和食堂油烟净化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进入污水总排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

2、项目机械设备机油循环使用,定期添加,目前暂未产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故不产生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中洗手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汇至厂区内污水总排口,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电焊烟尘和食堂油烟。

(1)金属粉尘

项目冲压、车加工均使用湿法作业,大部分粉尘进入切削液中,外逸的粉尘量极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点焊过程不使用焊条或焊丝,靠工件自身通过大电流时发生熔融进行焊接,其中接触面极小,产生的烟尘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食堂油烟

项目设备一个员工食堂,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车床、开槽机、气压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汽车行驶噪声;企业机械均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且对设备管理维护良好,车间均已做好隔声减振措施,且夜间不生产。

4、固废  

项目机械设备机油循环使用,定期添加,目前暂未产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故不产生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综上,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金属屑、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回收单位;废含油手套、抹布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先行验收监测表》: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西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调查

项目机械设备机油循环使用,定期添加,目前暂未产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故不产生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综上,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金属屑、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回收单位;废含油手套、抹布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津灿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台高精端电动工具系列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6日-12月6日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9 0589 5221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津灿验收.pdf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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