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7月5日,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丽水市原中波台地块商住用房(丽嘉花园)二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工业大学(环评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原中波台地块商住用房(丽嘉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9月取得了丽水市环境环保局《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原中波台地块商住用房(丽嘉花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4]0015号)。项目一期已建成并交付,二期总用地面积54768.22m2,总建筑面积为151161.01m2。6幢10F商住两用、1幢9F商住两用、1幢17F商住两用、3幢18F住宅、2幢17F住宅、3幢11F住宅及物业管理用房。
(二)投资情况
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18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0万元。
(三)验收范围
因项目尚未交付入住,本次验收为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只对项目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部分经济技术指标、功能布局及设备发生了一定的调整,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小区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后纳入丽水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住宅油烟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地下车库设置了31套机械排烟送风系统,汽车尾气经26个排风竖井引至各楼顶排放,高度32-54米不等。
3、噪声 配套水泵房、变配电房和风机房均位于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位于5#楼东侧,6#楼西侧,设置了禁鸣和限速标志,坡道路面采用防噪声材料,坡道顶加盖双层钢化玻璃雨棚。
4、固废 小区设置了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统一由物业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日清日运。
5、生态 项目绿化面积24078.64m2,绿化率23.9%。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由于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尚未交付使用,无居民入住,故无法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监测。
五、验收结论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丽水市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水市原中波台地块商住用房(丽嘉花园)二期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要求,可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10日-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飞 15005784479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