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12月14日,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QX(竣)201901087,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投资700万元,租用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园中路138号北侧的车间(共二层),租用建筑面积1800m2,购置数控钻孔机、调直机、平面磨床等相关生产设备,采用金加工、磨削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的产能。
该项目于2018年在莲都区经济商务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331102-34-03-062568-000)。2018年11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11月26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8-002。项目于2019年2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7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的先行验收(年产750吨导轨、滑块)。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本项目部分设备尚未配置,实际产能为年产750吨导轨、滑块,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送至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超声波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金加工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磨削采用湿法作业。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金属渣、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及金属渣、废包装物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切削液和废包装桶暂未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浙江长鸿导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导轨、滑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在企业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