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8月5日,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00503),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原为青田瑞达自控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青田县高湖镇黄本垟工业区3号,总用地面积9763.93m2,总建筑面积6327.81m2。为完善企业生产工艺链,企业决定对现有车间进行合理布局,购置增加相关的加工车床、铣床、钻床、烘箱等生产设备,并新增喷漆、喷塑流水线各一条,新增的喷漆、喷塑工艺配套于10万台球阀及阀门执行器服务,原批复的球阀产能在本项目技改后重新上马,年产10万台球阀。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原劳动定员60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原于2014年7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瑞达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阀门执行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青田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青环审[2014]80号)。2017年5月项目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阶段性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气动执行器15万台、涡轮减速箱20万台。2019年6月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环审[2019]33号)。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8.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除一套烘箱设施暂缓实施外,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试压水、水帘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试压水经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田中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机加工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喷塑烘干废气、油漆废气和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喷淋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其中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暂存危废间,委托金华市莱逸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503)可知:
1、废水
公司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喷塑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达到73.2%;项目抛丸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两个打磨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苯系物、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污染物标准要求。敏感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浓度符合环评建议值要求。
3、噪声
企业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项目的烟粉尘实际排放量为0.132/a,VOCs实际排放量0.0583t/a,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标准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瑞达自控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阀门、阀门执行器喷漆喷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现企业已落实了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金松景
联系电话:1870578677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