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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0日,建设单位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百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治理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109,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拉链生产、销售的企业。
2003年4月经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297号,建设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20110.21m2,厂区内建有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3#、4#生产厂房、主生产大楼和办公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20194.5m2,项目地块东侧为龙庆路;地块南侧为文宝一路,隔路为浙江精威神龙五金有限公司;西侧为新丽日用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日峰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实际员工30人,染色车间18小时/两班制,染色车间夜间生产,其它车间白班制,年工作天数330天。企业设有食堂和职工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3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3年9月12日取得了原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03]15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0万人民币,占总投资的3.08%。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由于项目环评审批时间较早,整体项目较环评阶段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建设地点和土建规模与环评一致,但是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用于生产(1#、3#、4#生产厂房对外出租)。
2、整体项目产能维持在原审批范围内,未超产能。但是生产设备由于多年来工业技术的进步和设备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设备数量大幅度减少。
3、企业尼龙拉链现已完全停产,原尼龙拉链的产能由树脂、金属拉链所取代,原有总产能未发生变化,但产品方案有所调整,由原审批的树脂拉链0.8亿码、尼龙拉链0.5亿码、金属拉链0.7亿码,调整为树脂拉链1.0亿码、金属拉链1.0亿码。
4、项目生产工艺中取消了拉链头压铸工艺;取消了拉链头喷漆工艺;织带工序大幅度减少了生产,以采购成品加工拉链为主;取消了燃煤锅炉,使用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总体上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排放。
5、染色废水处理工艺较环评阶段进行了优化,保证了废水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对照环保部《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构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染色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
(2)染色废水
项目年排放染色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与生活废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整烫废气;树脂成型产生的废气和金属拉链烫带废气。
(1)整烫废气:项目化纤长丝织带后的染色和整烫过程中会产生废气,该类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染色和整烫废气收集进入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树脂颗粒融化挤出成型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气,该类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树脂废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金属拉链烫带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气,该类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金属拉链烫带废气经吸风罩收集进入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级一般在70~80dB(A)之间;企业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均位于室内,车间布局合理。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为染料桶、废边角料、污水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染色废水处理过程会产生污泥,该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已委托丽水市青山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废染料桶:主要是废染料桶,企业将废染料桶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用途。
废边角料:主要为拉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边角角,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外排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一同汇入园区污水管网;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2018年10月已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对染色废水的瞬时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进行实时监测,在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将实时检测数据进行了上传,并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进行联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可实时监控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染色废水的排放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109,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范围以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总磷、总氮、六价铬浓度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表明:企业拉链生产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浓度能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相应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昼间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4. 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边角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其中污泥委托丽水市青山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边角料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项目产生的废染料桶为危险废物,废染料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用途。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三得利拉链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树脂、尼龙、金属拉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验收组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