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07-24 11:30:27 zjqxhj 2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7月8日,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36),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租用位于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区24号已建厂房(厂房1楼及2楼)及相关配套设施作为生产场所,购置冷压机、锯台、木工镂铣机、喷漆房等国产设备,建成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编制了《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8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柏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600樘木门及180套整体固装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青环审[2017]111号)。

(三)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8.4%。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规模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厂区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青田县中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漆雾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工序,废水不外排。

(二) 废气:(1)木屑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2)打磨车间单独设置,打磨粉尘经除尘台处理后+20m高空排放;(3)调漆、喷漆、晾漆房单独设置,房间内保持微负压,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除雾器+低温等离子+UV光解+氧化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木边角料和收集的木粉由生物质颗粒生产厂家作为原材料使用;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污泥、打磨集尘和废过滤纤维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油漆桶和废胶桶委托台州泓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污染源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南、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企业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本项目木边角料和收集的木粉、废包装物等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油漆桶和漆渣、污泥、废胶桶、打磨集尘灰、废过滤纤维等危险废物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不作总量控制要求;废气粉尘排放量0.27吨/年,VOCs排放量0.14吨/年,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24-8月21

联系人及电话:郭芬芬  18967702800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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