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建设单位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326-1号,企业占地面积8971.11m2。2012年11月,企业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2月21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丽开环建[2012]27号)。2014年11月27日,该项目通过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三同时”竣工验收。现企业由于无法满足市场上混凝土及砂浆的供应需求,经研究决定新购置搅拌站、料筒、输送泵等生产设备,形成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员工280人,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30天,设有职工食堂。
项目厂区东侧为恒鑫玻璃有限公司;南侧为丽水市恒顺化工有限公司;西侧为丽水废弃资源交易中心;北侧为石牛路,隔路为浙江华星电机有限公司。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331191-47-03-823656)。2020年3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20]41号文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均由明沟明管输送,具体产生的废水有职工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砼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车罐体清洗水、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及预拌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43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总排口,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初期雨水、预拌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
项目厂区内初期雨水均、预拌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随地势分别进入雨水收集池或沉淀池,后回用于生产。
(3)砼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车罐体清洗水
该类废水产生于砼搅拌机和砼搅拌运输车罐体的清洗,清洗均位于沉淀池附近,该类废水进入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后进入沉淀池,后用于拌合生产。
(4)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
项目设1个车轮清洗槽,车辆出厂时滚过,轮上的泥沙进水槽内,同时车身两侧喷淋水冲洗车身去除灰土,槽内清洗水定期打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水泥、矿粉、粉煤灰)筒库顶呼吸孔粉尘、(散装水泥、矿粉、粉煤灰车)放空口产生粉尘、运输动力扬尘、卸料扬尘、堆场扬尘、汽车尾气。
(1)水泥、矿粉、粉煤灰筒库顶呼吸孔粉尘
企业在水泥、矿粉、粉煤灰每个筒库顶呼吸孔处各安装一台SICOMA滤芯式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该设备由珠海汇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主要优点为:尘袋为褶状,类似于风琴的六角形结构,这能使单位面积除尘能力; 带有储气筒,由脉冲电磁阀控制自动冲洗滤芯;使用电动、气动终端控制的喷气管;带有 控制滤芯抽尘的多频电子控制板;自动喷气周期可调节。
(2)散装水泥、矿粉、粉煤灰车放空口产生粉尘
散装水泥、矿粉、粉煤灰车放空口在抽料时有粉尘产生,企业在罐车放空口套布袋,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3)运输动力扬尘
运输车辆运行时地面会起扬尘,企业通过对地面定期清扫和洒水来抑制地面动力扬尘,少量扬尘无组织扩散。
(4)卸料扬尘
项目用石为机制碎石(外购),生产过程中已经过水洗,基本不含粉尘,卸载过程扬尘较少,少量扬尘无组织排放。
(5)堆场扬尘
本项目堆场位于室内,室内空气流动一般不大,企业对堆场进行定期洒水,室内堆场扬尘产生量很少,基本不影响外界,少量扬尘无组织扩散。
(6)汽车尾气
项目运输车辆、铲车等机械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尾气,由于项目运输车辆不多,产生的尾气污染物较少,且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企业对进厂车辆进行限速,少量尾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泵、运输车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企业主要通过:生产机械均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且对高噪设备安装了减震器,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且厂区内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使用隔声包封材料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
4、固废
本项目更换的机油用于输送带等部位润滑,不作废弃。空油桶均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包装用途。故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更换下来的零部件、职工生活垃圾。
污泥收集后尽可能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部分出售给砖厂用于制砖;废零部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且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北侧昼间、夜间交通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更换的机油用于输送带等部位润滑,不作废弃。空油桶均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包装用途。
污泥收集后尽可能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部分出售给砖厂用于制砖;废零部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丽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产30万m3混凝土、30万m3砂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