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建设单位)、松阳城东加油站、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1107,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松阳城东加油站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脚1号,该加油站始建于90年代初,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在收购后进行了改造,并于2004年7月投运。加油站总用地面积1460.6m2,总建筑面积101.9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站房等,并设有加油区、地下油罐区等。现有加油机2台,油罐3个(50m³地埋式双层汽油罐1个,30m³地埋式双层汽油罐1个,50m³地埋式双层柴油罐1个),于2019年6月完成油罐防渗改造(原有油罐构筑内衬施工)。加油站设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并设有水封装置(环保沟--集水井--隔油池--水封井)。加油站站区东、北面为小路,隔路为民居,南面、西南面为长虹路,西北面为民居
员工及生产班制:企业定员8人,每天实行两班工作制,夜间(24:00~6:00)停业,正常情况下全年运行,不设食堂、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项目于2020年在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24-52-03-150717)。2020年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2020年10月12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关于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丽环建松[2020]7号文件。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6万元,占9.52%。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浙江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汇至厂区内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地面清洗废水
加油站日常仅进行常规清扫,极少对地面进行清洗,仅在加油过程发生跑、滴、冒情况下,对地面用清水进行少量清洗。清洗废水随着雨水沟进入集水井,再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通过污水管网纳管。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罐大小呼吸时挥发的油气和汽车尾气。卸油、加油时采用二级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控制,进出车辆汽车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散逸。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和车辆行驶的噪声;加油站各机械均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营业用房搭建时选用隔声材料,站区合理布局,加油区位于站区正中间,且场地空旷,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废
加油站运营过程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罐残渣、废油渣、废抹布和劳保用品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清罐残渣、废油渣泥委托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妥善处置。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根据浙江品械能源有限公司浙品能源(2020)气字第Q11012号检测报告,该油气回收系统气密性、液阻、气液比均能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应标准。
3、噪声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加油站厂界东、南、北三侧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调查
加油站运营过程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罐残渣、废油渣、废抹布和劳保用品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清罐残渣、废油渣泥委托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