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12-09 16:04:16 zjqxhj 3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12月8日,缙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0120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周村双潭庵,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为双潭水厂至新碧、舒洪等相关乡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取水泵房、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加药池、污泥浓缩池、反冲洗用房和其他附属用房,取水自好溪,供水规模达5万m3/d。厂区总用地面积79451.66 m2,总建筑面积 4129.52 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6693.14m2,道路及硬地面积 8500 m2,绿地面积 47000 m2。根据实测资料,双潭水厂一期反应池池顶标高为205.87m,一期沉淀池实测池顶标高 205.48m,一期滤池实测池顶标高 204.78m,进水总渠水面 204.38m。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实际员工30人,实行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日365天,厂区内设食堂,不设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2年10月由缙云县发展计划局以缙计[2002]62号文件立项。2002年11月,建设单位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编写了《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2年12月6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02]152号文件。目前水厂已建成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水厂消毒剂由液氯变更为次氯酸钠,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水房滤液和滤池反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脱水房滤液一并进入污水集中收集池,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缙云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滤池反冲洗水较洁净,由回用水池收集后上清液至进水管回用。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离心泵、污泥泵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泥、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缙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要求。

2、废气

油烟废气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噪声

水厂东、西、北三侧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达到4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缙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缙云双潭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组建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双潭水厂验收监测表(公示版.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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