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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7月6日,浙江三川水电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三川水电有限公司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三川水电有限公司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位于景宁县英川溪流域,是景宁县小溪支流隆川溪上的一个梯级电站。该水电站水库坝址位于隆川村上游1.5公里的河谷处,坝型为重力式溢流坝,坝址以上流域面积9.5km2。电站厂址布置在隆川村上游100米处河道左岸原桥头洋水电站厂址处,电站距英川镇4.8km,距景宁县城约70km。 该水电站装机容量2×800kW,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小型水电站,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98万kW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7月19日,项目取得了景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联系单(景发改基综2012001 号)。 2013年2月,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3年4月15日景宁县环境保护局以景环建 [2013]0005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3 年 3 月,景宁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所编制完成了《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13 年 12 月 25 日,景宁县水利局下发了《关于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景水[2013]256 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3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6.68%。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原环评建设内容相比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隆川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②库区及上游地区无工矿企业、大型集镇,加强库区管理,保证库区水质良好。
(二)噪声
①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水轮机、发电机等布置在厂房中间。
(三)固体废物
①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工程产生的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 对弃渣场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弃渣场破坏的植被大部分得到恢复。运营期在生活管理区设置一垃圾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①大坝安装放水设施,确保下游河道生态用水量。 ②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发动群众参与鱼类资源保护,禁止违法捕鱼行为。
四、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工程库区淹没对局部的植被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物种的多样性,工程结束后,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基本采取了相应生态恢复措施,除水库淹没区外水电站的建设基本没有改变动物生存环境,总体讲,工程建设对整体区域内动植物的影响不十分明显。 (2)工程建设对大坝至厂房区间干流河道径流量影响明显,改变了溪流的水文情势,库区水流减缓,在平水期区间下游河道径流量在工程后有明显的减少,而在洪水期则起到了明显的削峰作用,对下游沿岸农田保护起到了一定作用,枯水期需通过拦水堰放水闸放水,可以保证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3)本工程建成后对保证沿库地区的用水是有积极作用的;建设蓄水堰坝,大坝至厂房区间河道脱水段,通过拦水堰放水闸放水,农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能够得到保障。 (4)根据调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按照有关要求采取了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进行了绿化措施,总体看来,水库的建设未对库区水土保持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5)项目年平均发电 398 万 kWh,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此外,工程建成后, 改善了下游防洪条件,提高了灌溉保证率,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其社会效益显著。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检测结果显示:(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 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然后进入隆川村污水处理站处理。(2)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入库水、库区水、脱水段、发电尾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标准,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发电厂房厂界昼、夜间监测点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敏感建筑物处噪声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针对生态、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和修复措施,经监测各项指标均达标。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浙江三川水电有限公司按照验收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现同意通过景宁县华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期:2018年8月20日-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仁智 15906433119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