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2021年1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01212,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表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316号,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高、中档PU系列鞋里革、沙发革、揉纹革、鞋面革、箱包革及服装革的公司。企业总占地面积为26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661平方米。2003年,企业申报审批《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1月,丽水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审批(丽环建[2004]10号)。2008年12月,企业对《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丽环验[2008]20号)。根据调查,截止2015年底,企业厂区内有干法生产线4条,湿法生产线3条(原审批量为“四湿四干”),企业拥有年产合成革1000万米的生产规模。
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于2015年申报了《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本次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①推进6条生产线、3台三版印刷机、1台直涂机、2台大揉纹机、40台小型揉纹机以及1套精馏设备煤改蒸汽改造,建设配套蒸汽管线及计量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②推进1条油性生产线(干法3#)水性化改造,同时保留油性的生产能力;
③建设1个配料间,内设1套干法生产线半自动配料系统、1套合成革湿法半自动配料系统,改造5条生产线自动涂台系统,减少原料损失;
④新增6套生产线高温废热回收装置,推进余热回收利用;
⑤对生产线密封,增加负压吸收系统,新增2套湿法线喷淋塔,改造原有1套湿法线喷淋塔,新增1套配料车间喷淋塔,新增1台后处理废气光催化氧化设施,新增1套精馏回收尾气处理设施,提高了有机废气的回收利用率。
目前设计的7条生产线(3湿4干)中仍有1条水油共用干法生产线未上,故企业目前拥有年产1456万米合成革的生产规模。企业东侧为浙江精创超纤有限公司;南侧为乔尔多合成革有限公司;西侧为遂松路,隔路为力邦革业;北侧紧邻浙江合力革业有限公司。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企业劳动定员为400人,采用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全年生产日为300天,厂区内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3年,企业申报审批《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
米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1月,丽水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审批(丽环建[2004]10号)。2008年12月,企业对《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丽环验[2008]20号)。2015年申报了《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并获得丽水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丽开经技备[2015]42号)。2016年。企业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境影响报告书》,后于2016年9月1日取得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2016]31号)。除一条水油共用干法生产线未上外,企业其余建设内容已建成投入运行,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8万元,占28.8%。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年产1456万米合成革,建设6条生产线(3油性湿法线、2油性干法线、1水油共用干法线,还有1水油共用干法线未上)相关设备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原环评干法生产线废气喷淋后再经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排放,现实际原料有所变化,减少了甲苯、丙酮的使用,干法线设3个四级喷淋塔处理,项目其他建设地点、生产内容、规模、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环评报告书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改造后企业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收集后打回污水处理站处理,洁净雨水外排。企业营运过程中不再产生锅炉除尘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湿法生产线废水、DMF喷淋废水、精馏塔清洁废水、DMF精馏塔尾水、揉纹废水、配料桶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冷却外排水、蒸汽冷凝水和职工生活废水。
(1)湿法生产线废水
油性湿法生产线DMF中间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生产线中的预浸和凝固等工序。在湿法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凝固槽中配有一定比例的DMF和水,当把在浆料中浸渍后的基布放入凝固槽时,浆料(主要成份为PU和DMF)中的DMF即溶于水,而失去了DMF的PU浆料就在基布上形成一层多孔的膜(即为凝固),再在水洗槽内水洗并轧压出残存的DMF。生产中企业不断补充水以保证凝固槽和水洗槽的浓度恒定,并排放含DMF的废水至DMF精馏系统。
湿法生产车间内,补充水首先加入水洗槽,并通过溢流管流至凝固槽内,而凝固槽内多余的废液(DMF水溶液)通过溢流口流至凝固槽与水洗槽之间的废液缓冲槽,再通过废液泵打入DMF回收车间的回收废液池。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1条湿法线新鲜用水量约为70t/d,损耗量为20%,则1条湿法线生产线废水产生量为56t/d。改造后企业3条湿法生产线废液产生量约为50400t/a。
(2)DMF 喷淋废水
企业湿法生产线预浸、涂布等工序产生的DMF废气和干法生产线产生的DMF废气经收集后,采用DMF喷淋塔吸收。改造后目前企业采用6套DMF喷淋塔吸收生产线废气,其中3条湿法线采用3套三级喷淋塔,3条干法线(包括水性)采用3套三级喷淋塔;采用1台喷淋塔吸收配料间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各喷淋塔年产生废水约13000t/a,该类废水均进入DMF精馏回收系统。
(3)DMF精馏塔尾水
企业采用三塔精馏装置进行回收处理。其工作原理:湿法生产线中间废水或喷淋废水进入储存罐,以一定流量用泵输送至蒸发罐蒸发,经蒸发后的气体进入精馏装置(水蒸发温度100℃,DMF蒸发温度158℃),由精馏装置分离的DMF回用,DMF回收量约为废水量的15%。DMF回收塔塔顶的水蒸汽在冷凝器中冷却后,送至厌氧罐,产生量约53890t/a,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精馏塔清洁废水
企业DMF回收系统内主精馏塔、脱水塔、闪蒸器每个月清洗一次,每次清洗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00吨,则精馏塔清洁废水产生量为2400t/a。精馏塔清洁废水进入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5)揉纹废水
水揉揉纹机所用水后产生废水,主要成分是皮革碎屑和皮革中含有的溶剂等,现企业主要采用干揉,水揉使用较少。企业鞣纹用水量约为25t/d(7500t/a),鞣纹废水排放量为17.5t/d(5250t/a),收集后进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6)配料桶清洗废水
湿法和干法生产线采用的浆料需采用混合机和搅拌机进行配料后使用,配好的浆料需分装到各个配料桶中,移至生产线涂布等工段使用。配料桶洗桶用水年用水量为2500吨,废水排放量为2246吨/年,经企业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7)车间清洁废水
项目生产车间定期清洗,车间清洁废水用量为1800t/a,废水产生量1620t/a,该类废水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8)冷却外排水
本项目冷却水产生于生产线和DMF喷淋塔的间接冷却,冷却水基本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量约62500t/a,冷却废水年排放量为15625t/a,该类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9)蒸汽冷凝水
改造后企业蒸汽年用量为77378t/a,蒸汽均由园区集中供热,蒸汽冷凝水产生量为蒸汽用量的80%,蒸汽冷凝水产生量为61901.6t/a,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10)生活废水
项目设置1个食堂,食堂内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员工如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企业污水站,共计排放生活废水量为10800t/a。后与生产废水混合处理后一同纳管。
2、废气
项目改造后不再产生燃煤烟气,增加了水性线生产废气,其余废气种类与改造前基本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DMF精馏回收塔尾气、储罐呼吸尾气、污水站恶臭废气和食堂废气等。其中工艺废气又包含配料间废气、湿法生产线废气、干法生产线废气(包括水性)、印刷生产线废气、喷涂生产线废气等。
(1)工艺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是溶剂的挥发,溶剂的挥发来源有:①是在各类浆料的配制过程中;②在湿法生产的预浸、凝固、烘干过程中的挥发;③在干法、直涂生产线中的面层涂刮、粘合、烘干等过程;④在后处理生产过程印刷、喷涂等溶剂的挥发。
①浆料的配制在混合机和搅拌机中完成,配料间设风机通风。浆料的配制过程在室温下进行,DMF的沸点为152.8℃,因此配制过程中 DMF 挥发较少。此外,企业原辅材料中有木质粉、钙粉等粉状原料,在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污染。企业改造后设置了独立的配料间,配料间出入口采用风帘,间内各窗户、隔间密闭,形成微负压进行密封,投料废气和搅拌废气均收集至相应喷淋塔(配料间喷淋塔)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②湿法生产过目前已进行密闭,相应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均收集到相应湿法喷淋塔(湿法1#-3#)处理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干法生产过目前已进行密闭,相应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均收集到相应干法喷淋塔(干法1#-3#,其中3#干法生产线为水油共用生产线)处理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后处理生产线印刷等工序有有机溶剂挥发,改造后企业对印刷过程进行密封,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25m高空排放。改造后企业各产废气结点均进行密闭,密闭空间均可形成微负压,产生的废气均在密闭空间通过引风收集后进入相应处理设施处理,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干法、湿法生产线喷淋塔均为三级填料喷淋(由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后处理和配料间喷淋塔均为一级填料喷淋。
(2)DMF精馏回收废气
湿法生产线中间废水和DMF喷淋废水纳入DMF三塔精馏回收塔回收DMF,在回收过程中,回收塔会产生冷凝尾气。改造后企业锅炉全部淘汰,企业使用填料喷淋塔进行一次酸洗+二次酸洗+水洗对尾气进行处理后42米高空排放。
(3)DMF储罐呼吸尾气
企业已在储罐安装呼吸阀,在储罐顶部安装平衡管,进料时与槽罐车排气口连接。储罐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4)污水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异味(恶臭)气体逸出,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污水中的有机物质因微生物消化作用产生的还原态有害气体。企业对产生恶臭的厌氧池等主要恶臭产污池进行密封,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过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5)食堂油烟
企业设有1食堂,就餐人数约为80人/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厂区通过合理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精馏塔釜残液、废擦刀布、废纸(离型纸)、不良基布、废革、污水处理站污泥、包装废料、生活垃圾和空桶。
(1)精馏塔釜残液(HW11/900-013-11):精馏回收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220t/a。该类固废收集后暂存于精馏釜残渣危废仓库,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2)废擦刀布(HW49/900-041-49):产生于生产过程辅助工具的清理,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6t/a。该类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废擦刀布危废仓库,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3)废革:产生于干法工序和后处理,属于一般固废,年产生量为92t/a,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处,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4)不良基布:产生湿法生产线,属于一般固废,年产生113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5)污水站污泥:产生于污水处理,属于一般固废,年产生量为60t/a,暂存于污泥间,后送至污泥焚烧厂(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6)废包装物:产生于一般原料的包装和拆包工序,属于一般固废,年产生46.7t/a,该类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7)生活垃圾:产生于职工日常活动,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00t/a,该类固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8)空桶(HW49/900-041-49):产生于原料的拆包与盛放,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12t/a,其中较干净可自行清洗部分自行清洗后重复作为配料容器,不可自行清洗的料桶由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函[2014]126 号文:“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应当按照国家对该包装物、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境进行环境监管”。企业全部空桶暂存于空桶危废仓库,并严格按照危废管理。
为了保护地下水环境,企业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
本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地下水、土壤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
①本项目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为:危废仓库和污水管线,其中污水管线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危废仓库利用水泥硬化,地面和墙面1.2m以下利用环氧树脂作为防渗层,仓库内设导流沟和应急槽,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
②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路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维修车间仓库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水泥进行硬化。本次改造对生产车间货运路面进行了防渗处理。.
③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 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永发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污水总排口中废水的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要求,总氮浓度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要求,且DMF浓度较低。雨水总排口中水质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悬浮物浓度较低。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氮、DMF的处理效率分别为50.00%、94.38%、94.68%、62.55%、80.50%、60.30%和95.58%。
2、废气
项目干法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放口、配料间废气排放口和精馏回收尾气排放口中的DMF、VOCs和甲苯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湿法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放口和后处理工艺废气排放口中的DMF、VOCs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后处理废气排放口中的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应指标要求。各工艺废气排放口中的臭气浓度均能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指标。
污水站排放的废气中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指标,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指标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DMF、VOCs和甲苯最高浓度能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相应无组织排放要求;厂界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
(4)固废
企业各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危废进出库均有台账记录,危废仓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无破损,精馏塔釜残液(HW11/900-013-11)、废擦刀布(HW49/900-041-49)和空桶(HW49/900-041-49)分类存放于危废仓库,其中精馏塔釜残液(HW11/900-013-11)、废擦刀布(HW49/900-041-49)已与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空桶(HW49/900-041-49)中较干净可自行清洗部分自行清洗后重复作为配料容器,不可自行清洗的料桶由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
废离型纸、废革、不良基布、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处,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泥间,后送至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中的VOCs、COD、NH3-N符合环评建议相应控制值。
五、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