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丽环建[2018]65号),组织召开了“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委会、黄田镇人民政府、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创业路6号,总用地面积41070.2m2,建设厂房、仓库、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27232.17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建成现阶段年产2.25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3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的生产能力。其东侧为创业路,隔路为山体,南侧为山体,西侧为山体、北侧为园区空地。本项目项目实际员工9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8年5月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原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18]65号)目前项目投入试生产,配套环保设施已同步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污染治理工艺根据实际情况做了优化调整,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不属于重大调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排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管线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蒸汽冷凝水、间接冷却水、喷淋废水、生活废水。
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厂区西侧收集池:1342m3);蒸汽冷凝水由企业收集后部分用于冷却水补充用水,部分作为清下水纳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冷却水排入车间外的收集池内,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每年需定期补充挥发的水分。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屏都新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
1#、2#车间各产污点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通过各单元支风管引至厂房的上方的主风管引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车间反应釜废气经冷凝,不凝气体对接收集设施,通过各单元支风管引至厂房的上方的主风管引入“三级水喷淋塔”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设备、泵、风机、压缩机等机械噪声,企业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
a、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设备合理布局,把噪声大的机器放置在厂房内。
b、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c、加强厂区四周的绿化、提高植被覆盖度等。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漆渣,胶渣、滤渣,包装桶,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袋,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
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漆渣、胶渣滤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间做好“三防”措施,并建立危废台账以及标志标识,并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5.其他环保设施
项目在厂房西侧储罐区旁边设置了一个1342m3事故应急池;并配套了相应的应急制度与应急措施。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305)可知:
1.废水:项目雨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特征因子甲醛、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废水排放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项目1#、2#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涂料、油墨及粘接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新建企业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要求;3#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浓度均符合《涂料、油墨及粘接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新建企业胶粘剂制造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厂界无组织标准要求;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要求,甲醛浓度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企业边界标准要求。
项目厂区1#、2#、3#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019)中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漆渣,胶渣、滤渣,包装桶,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袋,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
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漆渣、胶渣滤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间做好“三防”措施,并建立危废台账以及标志标识,并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核算,符合环评总量控制建议值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环保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涂料及1.5万吨环保竹木胶粘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联系人:刘丽君
联系电话:1388437477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