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18-08-29 15:20:08 zjqxhj 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7月28日,在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召开了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台州市绿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丽水市环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8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组。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华路9号),租用缙云县中瑞工具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冲床、折弯机、胶合机、半自动喷塑喷漆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实际设计产能为年产3万樘钢木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批复(缙环建[2018]34号)。目前企业已建成投入试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三)投资情况

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总投资4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实际生产钢质防盗门,未实施木工加工工艺,其他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工艺废水经自建污染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建溪。

(二)废气

喷漆、烘干废气经喷淋+脱水+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胶合废气收集后经15m高空排放;焊接烟尘、冲孔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脉冲反吹滤芯回收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至15m烟囱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转印纸等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水桶、污水处理污泥等,废油漆桶、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漆渣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废槽液槽渣、废活性碳在厂区危废仓库内暂存,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18039)可知:

(一)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范围、CODCrBOD5SS、石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总磷、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喷漆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烘干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胶合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应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噪声

北、西、南三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与其他企业相邻未监测,企业夜间不生产。

敏感点缙云县实验中学新碧校区昼间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缙云县上好家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生产线迁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829-925

联系人及电话:章永丰 13374289999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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