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4月27日,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409),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小峙工业园区,租用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北侧部分车间作为生产以及堆放场所,租用场地建筑面积10368m2,通过购置等离子剪切机、扒皮机、修磨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等设备,,现已形成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的生产规模。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员工33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食宿依托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园区食堂和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在青田县经济商务局立项(项目代码:2104-331121-07-02-174840 )。2021年4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2021-008号文件。项目2021年4月竣工调试,调试期间,企业未收到环保处罚与投诉。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98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约42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施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瓯江。
2、废气
废气主要为气装卸、运输粉尘、修磨粉尘及等离子切割烟尘。各类粉尘产尘量很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要为扒皮机、修磨机和切割机等设备以及装卸废钢噪声。通过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固废主要为废钢中的废杂物、液压油切削液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杂物(废木条、废塑料)等回收外售;液压油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一并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可知:
1、废水
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废水排口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标准。
2、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敏感点小峙村民房处环境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公司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小峙村昼间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现场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青田瑞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废钢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组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