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15日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40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南明山街道富二路与富五路交叉路口,项目占地面积4884m2,现状建设综合楼1幢,内设口腔科、外科、内科、妇保科、儿保科、推拿治疗房、中医针灸房等。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现状为1号综合楼主体,室内外道路、电力、绿化、供排水等附属工程;二期为2号综合楼主体、地下室等。本项目不设传染科门诊、不设住院部。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26人,实行一班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项目不设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4年4月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5月21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原丽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开环建[2014]31号)。项目于2017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730万元,其中环保投43万元,占2.48%。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整体验收(不包括放射部分)。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医疗废水处理采用处理池消毒工艺,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医疗废水进入消毒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后一同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地面、地下停车位机动车尾气。
项目设置10地面汽车停车位,汽车尾气产生量小,在露天条件下自然扩散,地下停车位产生的汽车尾气则由专门的通风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空调室外机组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项目污水管道出水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和粪大菌群数指标排放浓度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
2.废气:项目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3.噪声:本项目东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南侧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为二期建筑工地,因施工未做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满足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黄佳佳
联系电话:15857877993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