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1-06-25 16:59:41 zjqxhj 423

2021年5月27日,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506),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组织召开了“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经济开发区低丘缓坡综合区块5-7号地块搅拌场厂房东往西2-5直,租用龙泉市恒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用建筑面积约为1841m2。购置混凝土搅拌机、汽车泵、车载泵等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员工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编写了《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龙环备202001020),目前已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车罐体清洗水、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厂区初期雨水。

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车罐体清洗水、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雨水池70m3,沉淀池42m3,回用清水池24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至龙泉市恒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排口纳管进入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筒库顶呼吸孔粉尘、粉性材料运输车放空口粉尘、投料输送粉尘、搅拌筒粉尘、运输动力扬尘、卸料扬尘、堆场扬尘和汽车尾气。

筒库顶呼吸孔粉尘由脉冲式除尘器(共12个)处理后21米高空排放;在散装水泥车抽料时,用毡料布袋手工扎紧放空口以减少粉性材料运输车放空口粉尘;搅拌筒顶部设置脉冲式除尘器(3个),搅拌粉尘处理后由除尘器顶部排放(15米);厂区道路洒水减少运输动力扬尘;在卸料时进行洒水以减少卸料扬尘;设置室内堆场,对堆场进行定期洒水以减少堆场扬尘,封闭输送带减少投料输送粉尘;使用尾气达标的铲车和运输车辆以保证汽车尾气不超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措施,加强设备得检查与保养,增加绿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零部件、空油桶、生活垃圾。

污泥外售制砖;废零部件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废水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项目雨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悬浮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一级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南、北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在完善相关工作后可以通过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龙泉市恒祥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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