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2021年10月19日,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组织召开了“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改建路段施工单位)、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路段施工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龙板山区块中的环一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终点接在原连直线与庄梧线交叉口,路线穿越云峰街道、遂昌工业园区内龙板山区块、云峰区块、洋浩区块、毛田区块。项目全长5.594km,路基宽24米,红线宽约为36米,项目总用地为23.90hm2。该项目按二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设桥梁2座,共长78m;平面交叉19处。路基挖方8.05万m3,路基填方48.39万m3,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47.297km2;路面工程105.32km2;征用土地23.90hm2,拆迁房屋2900m2,建设雨水管10730m,污水管4210m。
涵盖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和施工临时设施等。
本项目分为两段施工,目前项目已整体建成交工并实现双向四车道试通车。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9月,云峰段公路指挥部委托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9月21日取得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遂环建[2013]44号)目前工程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384万元,环保投资636万元,占3.1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环评对比,原设计中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线路总长5.604km,因龙板山园区经二路先于连直线云峰段公路建设完成(于起点交叉口已预建部分道路),故实际路线长度较环评中减少10m,实际长度为5.594km。
环评推荐方案中的湖边桥(128m1/座)不在本工程内,实际建设为力其桥22m/1座,东亭桥56m/1座,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施工期
1.社会环境:路线设计灵活运用,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和沿线村庄分布,选择合理的路线走向,尽量保护好沿线的农田、水利等各种资源;设计中合理地设置桥梁结构,尽量减少大填大挖,减少土石方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工程涉及的拆迁工作由建设单位出资,沿线各村负责,并采用货币补偿形式,由居民自行负责房屋建设。因此,拆迁对沿线居民的影响不大。
(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文物古迹。
2.生态环境:项目采用边填边挖的方式进行施工,土石方基本可自行消耗无需长期堆放。且道路路基完工后两侧覆土采用撒播草籽和种植绿珠方式进行绿化补偿。
3.水环境:施工期间,施工中泥浆沉淀后回用。施工中的废水集中收集引入沉淀池,回用于工程。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集中收集和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充分利用村庄现有设施进行处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域内。
4.环境空气: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搅拌站,所有沥青均在集中拌合点进行搅拌再运送至施工现场。
5.声环境:①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文明生产,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的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非休息时段,夜间10时至次日6时应禁止进行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
④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周边村庄等敏感点。
6.固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道路两侧产生的绿植垃圾纳入日常道路清理工作日程。
施工期的表面收集后用于两侧绿化值土,未有随意倾倒和丢弃情况发生。
(二)运营期
1. 项目路段通过集排水设施,收集路面、桥面径流,路面径流通过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避免了直排污染沿线廉溪及附近水体;
2. 运营期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的公路养护管理中,加强了对公路的养护、清扫及洒水等。
3. 在章州小区、湖边村、云峰街道等路口交叉点设置限速标志。对于后者改扩建后的云峰中学,设置了车人流量隔离桩和地面减速标识,并限速至20km/h的限速标识及禁鸣标识以及交通信号灯等。
4. 项目投运后不设置服务区或收费站,不会产生运营期生活垃圾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连直线云峰段穿越毛田区块、云峰区块、洋浩区块,终于龙板山区块,地质地势基本以农田,园林为主,永久占地未对建设区域内的植被造成较大影响。根据调查,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工程结束后拆除。本工程的取土借方均从合法料场商购解决,未设置取料场。本工程沿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排水设施布局合理,可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本工程建设符合遂昌县生态功能区规划各项要求。
项目施工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污染事件。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根据验收期间对工程沿线水域监测结果得知pH值范围、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总磷、石油类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级标准要求。且本项目设置完善的导排水管网,路面雨水通过排水设施引至附近天然河道,路面径流对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监测结果显示,在目前的车流量条件下距离道路边界35m以内,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空气调查结论:本项目在施工建设中,认真执行了环境空气环保措施,减轻了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行期间,车辆运行顺畅,未发生交通阻塞现场。通过对沿线区域的实际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TSP、PM10、CO、 NO2 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五)公众意见调查结论:道路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建设起到了带动作用,公众意见调查中被调查者对工程环保工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通过调查表明,工程施工期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针对生态、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和修复措施,经监测各项指标均达标。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9日-12月9日
联系人:林春洪
联系电话:1775780655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