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4月24日,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切削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的企业,项目租用浙江中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61号的1015m2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全自动钢筋桁架焊接生产线、气保护焊、车床、钻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的生产能力。企业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该项目已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登记备案,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1151-33-03-168471),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1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开[2021]1号)。
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331100MA28J3EJ49001W》,登记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12万元,占总投资的2.1%。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地点、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金加工粉尘、激光切割烟尘、风割烟尘及焊接烟尘。
(1)金加工粉尘
本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细小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铁金属,基本沉降在工位附件,每天定时清理即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激光切割烟尘
激光切割工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因此产生的切割烟尘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焊接烟尘
本项目二氧化碳焊接需使用实心焊丝作为焊剂,会产生少量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风割烟尘
本项目采用氧气—乙炔切割,风割即是利用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燃烧的火焰热能将工件切割处预热到一定温度后,喷出高速切割氧流,产生的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润滑油只做添加不做更换,因此不产生废润滑油。则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金属边角料、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和包装桶。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金加工过程、地面粉尘清扫后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
(2)包装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塑料、纸屑,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包装桶:本项目产生的包装桶主要为润滑桶桶、液压油桶和机油桶,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间内,由厂家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包装桶。但空桶在暂存等管理过程中需按照危废进行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激光切割烟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01)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浙江速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钣金件、800吨桁架筋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4月27日-5月27日
联系人:李素芬
联系电话:1515782082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