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2022年7月10日,建设单位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20701),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蜡笔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企业购得丽水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让的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万洋众创城七区7幢1号车间(共4层)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为829.6m2,总建筑面积约为3355.48m2。购置注塑机、蜡笔机、包装线、卷笔机、化蜡锅、粉碎机、压机等一系列国产设备,采用熔融、蜡笔成型、卷纸、注塑、组装等工序,建成年产10亿支蜡笔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在莲都区经商局登记备案,根据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项目代码:2204-331102-07-02-335266),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2年5月11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区分局出具的《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书》(编号:2022-006)。
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1102MA2E3BNL87001X》,登记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企业现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5亿支)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表,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等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1)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2)冷却水
项目注塑冷却时会用到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会定期消耗,不够时需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融化、注塑,卷纸、成型废气。
(1)破碎粉尘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采用粗破工艺,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融化、注塑,卷纸、成型废气
①融化:使用石蜡、硬脂酸、滑石粉和色粉作为原料,融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企业在每台融化锅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楼顶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
②注塑:使用硬脂酸、滑石粉、PE塑料和色粉作为原料,在注塑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企业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楼顶同融化废气一同处理。
③卷纸:卷纸使用的白乳胶是一种水溶性胶粘剂,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④成型:主要是融化锅加热后的原料进行成型加工,企业将锅内加热后的原料等待静置一会,让融化废气充分收集后,再倒入成型机内,因此成型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1)包装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编织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废活性炭:主要来自废气处理过程,由于项目投产运行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废活性炭,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标准要求。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019)中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0.154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唯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亿支蜡笔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7月15日-8月15日
联系人:邵金东
联系电话:1360066965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