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2-07-28 17:18:30 zjqxhj 225

2022年7月15日,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书(丽环备景[2021]02号),组织召开了“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宇海幼教木玩产业园B区14幢厂房,总占地面积426.64m2,总建筑面积1975.41m2,项目通过投资600万元,购置木工设备、喷漆设备等相关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形成年产60万套相框的生产能力。厂区南侧为景宁悦尔维乐工艺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景宁一禾一木玩具有限公司;东侧、西侧为闲置厂房。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全厂员工3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白班制,每天工作8h,夜间不生产,本项目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自行组织编制完成了《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年9月1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丽环备景[2021]03号文件。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企业已于2021年7月8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27MA2E2K1W7E001Y,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7月7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1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废水采用过滤网定期捞取漆膜,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项目生活废水由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进入污水总排口(DW001)纳管,进入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木工粉尘、上胶废气、晾干废气和漆后打磨粉尘。企业收集的木工粉尘中央集尘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20m高空排放;漆后打磨粉尘经除尘柜收集经内部滤芯处理后尾气通过DA00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喷漆台有机废气经水帘除雾后引入楼顶喷淋塔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由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设施,加强设备得检查与保养,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木工边角料、漆渣和漆后打磨灰。

项目空桶、漆渣、漆后打磨灰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储存过程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废砂纸和包装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木工边角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木工粉尘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值。喷淋塔尾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漆后打磨排气筒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喷漆房门口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企业厂区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空桶、漆渣、和漆后打磨灰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储存过程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废砂纸和包装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木工边角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

5.总量控制情况: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各类污染物总量能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备案书”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浙江远岸工艺品有限公司通过年产60万套相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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