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7-28 17:19:53 zjqxhj 5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5月27日,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20508),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购得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H-16-3工业地块的使用权(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106号”),并在该地块新建厂房、综合楼等设施,开展直线导轨等项目。项目用地面积43181m2,总建筑面积为65043.14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滚牙机、抛光机、丝杆沟道磨床、数控车床、数控钻床、铣床/数控铣床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35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除热处理工序实行三班制,其余工序均为白班制,厂区内设住宿不设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编制了《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丽环建备-开[2020]68号。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2年5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31100MA2E35A073001X。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5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21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部分设备有增减产能不变,抛光工艺增设除尘设施和排气筒,磨制丝杆车间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热处理工序水蒸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抛光粉尘喷淋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磨削粉尘、精磨油雾废气、抛光粉尘、热处理废气和清洗废气。精磨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内微负压,精磨油雾废气收集后经过4个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工序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7套除尘设施:4个喷淋塔(其中1#、2#喷淋塔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3#、4#喷淋塔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1套旋风+滤筒除尘器,2个旋风+水膜除尘,处理后分别由4个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清洗工艺采用煤油,清洗机封闭工作,煤油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机油、空包装桶、抛光粉尘、包装废物、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和抛光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切削液、废机油暂存危废仓库,委托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处置;空包装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5个抛光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4个油雾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东、西三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监测结果核算VOCs排放总量1.74914吨/年。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健壮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磨制丝杆螺母副、100万副轧制丝杆螺母副、300万副直线导轨滑块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后可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健壮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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