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9月26日,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增年产20万台JH1818多功能缝纫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壶镇镇政府、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缙云县壶镇镇雅化路村南侧(壶镇工业区中山路11号),总用地面积73.4亩,东面为中山路,隔路为田地;南面与缙云县天煌实业有限公司、缙云县新华印刷厂、缙云县洪雷机床有限公司相邻;西面为联丰村民房;北面为联丰村民房。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缙云县壶镇镇雅化路村南侧,购置静电塑粉涂装设备其余主要生产设备与新增年产20万台JH1818多功能缝纫机生产线技改项目共用,建成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04年1月委托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04年3月17日取得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缙环建[2004]27号)。
(三)投资情况
本技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该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项目设备变化情况:但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变化不大,产能相当。项目环评中设有食堂1幢,实际中厂区未建职工食堂。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废气。
喷塑粉尘由静电塑粉涂装设备自带的塑粉回收装备处理+塑粉二级回收装置+15米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设备的运转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铝末、报废零件、废包装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①废铝末: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收集场所,出售给缙云恒兴压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②报废零件:退回生产厂家;
③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给应业历;
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中排放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联丰村敏感点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液)体废物调查结论
本项目固废处理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它一般固废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浙江万维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DF14U554包缝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项目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9月29日-10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屠晓勤1396706078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