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10-08 15:46:42 zjqxhj 200

2022923日,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参加会议的有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龙泉市塔石街道金岗工业园区金岗大道22号,公司自建生产厂房,地面积5395.33m2,建筑面积3139.61m2,主要购置了中频炉、等离子切割机、车床、台钻、数控车床、砂轮机一系列生产设备,建成现状年产8000法兰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1月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1月取得了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4号)。

企业于2019年8月组织开展关于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3000吨/年,主体设备为2台中频电炉(审批为6台),并对项目进行公示备案通过验收。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2.5%,主要用于废处理设施建设、废水处理、噪声处理设施和固废的处理

(四)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整体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水、抑尘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进入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主要是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抑尘废水用于等离子切割抑尘废水来自于降尘集水托盘,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中频炉熔炼烟尘、切割粉尘、机加工粉尘。

(1)熔炼烟尘

本项目共设6台中频电炉,工作时间为夜班制生产,在熔炼过程会产生烟尘。其中3台主用中频电炉采用采用炉顶罩加导流罩的方式集气,另外3台采用顶吸罩方式集气,收集的烟气经水冷风管冷却后,引至(TA00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1)。在提高烟尘收集效率的同时,车间内设置通风换气的设施,减少污染物在车间内富集。

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不再新增废气处理设施,中频炉熔炼烟尘采用原处理设施,原环保设施设计初期已考虑为6台中频炉风量,采用变频可控风量技术。

2)切割烟尘

项目等离子切割机工作时间一般为白班制生产,不锈钢法兰胚件铸造完成后,需通过等离子切割机以达到法兰产品应有的规格。

切割金属粉尘处理措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颗粒较大的金属粉尘由高压气流吹入切割机下方的集水托盘收集,一部分颗粒物较小的金属粉尘,经切割机上方的集气管道收集,收集的粉尘经(TA00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中频炉烟尘一同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

3)机加工粉尘

项目机加工车床切削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这些粉尘基本为金属颗粒,质量较大,基本沉降在工位附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中频炉钢渣、残次品边角料、切割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生活垃圾。

1)中频炉钢渣、残次品边角料、切割粉尘有企业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场所,委托浙江丽水进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中转。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切割烟尘、中频电炉处理设施颗粒物排放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知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五、验收结论

  龙泉市宇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精加工8000吨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要求,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8日-11月8日

  联系人:诸安东

  电话:15257812292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宇进机械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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