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10月22日,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箱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备案通知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主要从事箱包、箱包配件、五金配件制造、销售。企业于2020年12月购买得到丽水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让的丽水市万洋低碳智造小镇10A地块8#车间201、301的使用权(建筑面积4686.16m2)。为发展需要,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及租赁浙江永峰箱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位于丽水市万洋低碳智造小镇10A地块8#车间101,建筑面积约2343.08m2)作为生产场所(总占地面积为2343.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560m2),购置板材机、吸塑机、注塑机、自动锯边机、铆钉机、真空机等设备进行生产,形成年产50万套箱包的生产能力。 项目劳动定员50人,厂内无食宿,生产采用每天10小时白班制,年工作天数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在莲都区经济商务局进行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1-331102-07-02-697830。2021年2月,企业委托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箱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3月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箱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21-006文件。
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2MA2E4JAJ65001W》,有效期为2021年4月23日-2026年4月22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丽水聚鸿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箱包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地点、性质、环保设施、原辅料、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由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通过厂区内排污口纳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压成型、制板、注塑、印刷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锯边、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吸塑工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塑料板材、膜片热压成型、制板加工过程,注塑废气主要产生于塑料颗粒加热融化,印刷废气主要产生于水性油墨挥发。求企业在板材机出口上方、吸塑机、注塑机、印刷成型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机设计最大风量为10000m3/h。
项目粉尘主要为锯边、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企业在锯边机操作处设置集气设施,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设施,经抽风集气后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风机、锯边机、注塑机等机械噪声以噪声强度一般在75~90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和废料、废机油、废包装桶、收集的粉尘、 废包装袋(箱)、废布料和废皮、次品不可利用部分、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职工生活垃圾。
(1)塑料边角料和废料:项目锯边、检验、制板及注塑等过程会产生塑料边角料和废品,吸塑工艺和注塑工艺产生量分别为699.1t/a和46.3t/a,收集后通过破碎工序分别回用于制板和注塑等工序。
(2)收集的粉尘:产生于布袋除尘和地面清扫,年产生量为0.17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3)废包装袋(箱):产生于原辅料拆包,年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4)废布料和废皮:产生于裁剪等工艺,年产生量约为 0.3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5)次品不可利用部分:产生于检验等工艺,年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6)生活垃圾:产生于职工生活,年产生量为4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7)废机油(HW08/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产生于设备维护,年产生量约为0.01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后则按照危废管理。
(8)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产生于油墨、油类等原辅料拆包,年产生量为0.2t/a,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属于危险废物,产生于有机废气处理,年产生量为3.6ta。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项目热压、制板、注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酚类、苯乙烯浓度、塑料板破碎、锯边排放的粉尘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该套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能达到85.57%。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箱)、废布料和废皮、次品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和废料经破碎、混料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储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废机油暂无产生,产生后则按照危废管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处置。危险废物储存、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各类污染物总量能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内。
六、验收现场检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