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3月25日,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备案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先行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路553号,租用卓普工业园(芯片产业园)部分闲置产品开展生产项目。项目租用面积为12000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了自动线、检测仪器等一系列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4万台激光雷达项目;目前形成年产7万台激光雷达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2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丽环建备-开[2020]96号)。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建成投入试生产,目前形成年产7万台激光雷达的生产能力。公司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0106341816163D001Y),有效期为2023年3月5日至2028年3月4日。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61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2.0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先行验收(年产7万台激光雷达)。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目前形成年产7万台激光雷达的生产能力,大部分生产设施暂未上马,实际生产能力只达到审批产能的30%,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点胶废气。项目使用的PUR胶、UV胶均为固体胶,使用量和废气产生量极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电路板。废电路板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先行)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光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珀3D图像传感器及芯片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6日-4月26日
联系人、电话:张己乐 18682268899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