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浙江省缙云县气象局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30403),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工程投资2663.87万元,在丽水市缙云县溶江乡白水山香榧基地山顶(经度120.225384°,纬度28.680441°)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内容包括雷达建设系统、通信传输系统、雷达站、雷达防雷系统、配套工程等。工程占地面积665m2,建设铁塔、附属用房等,铁塔占地面积100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48.39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程于2021年由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25日取得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批意见(浙环辐[2021]6号)。
2021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3月开始调试。项目目前工况稳定,各项环保措施运行正常。
投资情况
项目验收营运期实际环保投资57万元,占本项目投资总额2663.87万元的2.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程竣工环保设施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等,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入周边水体;由于系统运行时间短,且能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操作监控运行,每周有工作人员巡检一次,故暂未产生生活污水。后续产生生活污水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置,实现零排放。
2.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发射机、空调、柴油发电机、加压泵房等设备。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发射机、加压泵房等设备置于室内;(2)设备运行期间,机房门窗关闭;(3)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运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废:目前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管理。后续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柴油时,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电磁环境:(1)管理措施:设立环保人员,全面负责基地的运行管理,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有关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3)雷达系统装有故障自检和参数检测装置,建设单位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雷达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电磁辐射:雷达站正常运行时,雷达站周围区域电场强度范围为0.18~0.3V/m,磁场强度0.0005~0.0007A/m,功率密度0.0086~0.0239μW/cm2,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中电场强度不大于21.3V/m、磁场强度不大于0.0570A/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不大于125μW/cm2的要求。
2、噪声:项目各侧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35~40dB(A)、夜间噪声检测结果为35~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工程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缙云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7日-5月27日
联系人、电话:刘素娟 0578-3310230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