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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6月30日,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坐落于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40号,公司前身为丽水市海华布业有限公司,2009年改名为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分别编制了《年产2600万米革基布项目》和《年产2400万米弹力布技改项目(1400万米弹力布+10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弹力布》,于2015年通过了原丽水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丽环验[2015]10号、丽环验[2015]11号)。
2016年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决定实施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2000万米革基布升级为弹力布,保留600万米革基布,产品调整后为年产600万米革基布、4400万米弹力布;(2)淘汰高浴比染机等落后设备,新增配套高温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等设备;(3)定型设备煤改天然气,淘汰企业现有全部燃煤锅炉;(4)新增3套定型废气处理系统;(5)开展节能减排,实现中水回用率达50%以上。项目建成后最终形成年产4400万米弹力布和600万米革基布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140人,厂区内设有员工食堂,因化工园区调整现已不设宿舍,实施三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5日取得原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6]80号)。项目于2019年10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变更及延续,证书编号《913311007580584762001P》,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1565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1.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冷却+粗细格栅+调节池+加药反应池+二级斜板初沉池+兼氧池+隔离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能力保持原来的2200t/d,能满足生产需求;定型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静电除油”(3套);污水站调节池臭气封闭集气引至一套“uv光催化”设施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站(“粗细格栅+调节池+加药反应池+二级斜板初沉池+兼氧池+隔离池好氧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能力2200t/d)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GB4287-2012)标准要求后纳管排放,部分进入中水回用池回用于生产其余排放,冷凝水、喷淋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冷凝水有专用冷凝水池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喷淋冷却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冷凝水池,回用生产工艺;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同染整废水一同排放及回用。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含定型机燃烧废气)、拉毛粉尘、污水站废气(含配料废气)、食堂油烟。项目共建了10条定型机生产设施,并配套3套多级定型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二级静电除油设施”,通过“一拖一”(DA001)、“一拖四”(DA002)、“一拖五”(DA003)情况布局,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三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定型工艺废气一同高空排放。拉毛粉尘经4套除尘机组处理后尾气于4根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臭气(含配料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uv光催化设施”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次品废料、污泥、收集的粉尘、收集的废油、包装袋、生活垃圾。次品废料、收集的粉尘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处置;污泥委托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收集的废油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中转;包装袋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司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池(120m3),已编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备案号:331102-2023-10-L》;污水站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监测指标包括pH值、流量、CODcr、氨氮等;已根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GB4287-2012)标准要求在中水回用单元已安装了流量计,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中水回用率为54.18%。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车间排放口废水中六价铬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新建标准要求。污水站排放口和厂区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苯胺类、硫化物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新建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要求。
项目化学需氧量、总氮、悬浮物处理效率均为90%以上。验收期间项目产品基准排水量分别为27.33m3/t标准品,30.94m3/t标准品,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对于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1#、2#、3#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染整油烟、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臭气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新建标准要求。
项目1#、2#、3#、4#拉毛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站及配料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烟油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灶头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西侧满足4a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919t/a,氨氮排放量为1.1919t/a,VOCs排放量为1.21 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建设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7月3日-8月3日
联系人、电话:谢周平 13905886269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