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9月8日,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购得位于赤寿工业区5幢1号地块,总建筑面积4163.3m2,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厂区不设职工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3年3月委托海河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4月1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松[2023]10号)。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24MA2E4UGH89001Y》,首次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2028年8月2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9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先行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变动情况:除部分设备暂未上马外,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统一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破碎粉尘、超声波焊接废气、搅拌/上料粉尘。
(1)搅拌/上料粉尘
塑料粒子、色母粒或色粉及厂内自行破碎后的回用料需要在搅拌机内搅拌,并通过人工上料的方式将投入注塑机料仓内。由于本项目采用的塑料粒子、色母粒等均为颗粒状,色粉用量极少,搅拌机加盖密闭搅拌,基本无粉尘产生。
(2)破碎粉尘
本项目边角料破碎后回用生产,采用粗破工艺,颗粒粒径较大基本粉尘产生。
(3)注塑废气
本项目现状设置4台注塑机,企业在注塑机加热点设置了集气管,收集的废气引至楼顶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4)焊接废气
本项目超声波焊接成型因局部高温会融化塑料,产生的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塑料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回用。
(3)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废液压油:主要来自注塑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油桶:油类包装桶收集暂存危废间内,由厂家回收重新用于原始包装用途,因此可不作为危废进行处置,但是收集暂存等过程需要按照危废进行管理。
(6)废活性炭: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耗材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废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23)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合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万只发夹、塑料碗等理发用品生产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1日-10月11日
联系人、电话:陈元伟 1339688882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