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12-11 11:30:40 zjqxhj 26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10月21日,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3100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位于丽水市遂昌县石练镇健康产业园,租用遂昌县石练镇威宇城市开发有限公司4#厂房做为生产场地,用地面积为480m2。项目主要购置鼓泡清洗机、震动筛料机、冷库、杀菌釜等生产设备以及流水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的产能。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20人,年工作300天,白天一班制8小时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23年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3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关于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遂[2023] 6号文件。项目于2023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已于2023年4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1123MAC4DUFR1H001X,有效期截止到2028年4月。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2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35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暂不设置员工食堂,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除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设备、工作台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气浮+好氧+二沉预处理”,处理能力为12t/d)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遂昌县石练镇集镇、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笋罐头炒制、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废料堆放、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打码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笋罐头炒制、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集气罩收集进入两套油烟净化器(TA001、TA002)处理后由20m高DA001、DA002排气筒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料堆放、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打码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包装物、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油脂、不合格品、污泥。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油墨盒暂未更换产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脂、废油渣收集后由遂昌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处理效率分别能达到87.91%、75.86%、96.09%、94.77%、77.69%、89.62%、94.30%和68.55%。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DW001废水中各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后进行纳管,总氮能达到《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项目排放的油烟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四周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生产情况,氨氮排放量为0.0046t/a,COD排放量为0.091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丽水人间烟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笋类产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六、后续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复核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的实际车间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设备、污染防治措施、危废产生情况等相关信息,并作比较分析,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2、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台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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