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8-20 11:07:41 zjqxhj 17

2024年8月15日,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丽环松建[2024]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永宁路280号,东侧为龙丽线,隔路为空地,南侧为浙江骏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王村村、松阳县三合石英石加工厂,北侧为空地。项目采用破碎、磁选、筛分等生产技术,配置1条废正极片破碎生产线、1条废负极片破碎生产线,建成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4月25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出具的《关于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件》(丽环建松[2024]8号)。

项目已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1124MAC4PN7R7E001X》,有效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 2028年6月2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在厂房厂区。

二、工程变情况

对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现状,项目新增撕碎工艺,负极片撕碎机新配套一台布袋除尘器,降低人工强度,提高自动化水平,其他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均未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进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松阴溪。

(二)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碎、筛分、集料工艺粉尘以及撕碎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基本密闭,物料输送采用输送机,生产线进料口、出料口、粉碎机、直线筛、集料器等产尘点产生的粉尘以及撕碎机产生的撕碎粉尘通过各自设置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汇总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设备的安装采用隔声、隔振等防噪措施,同时加强了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四)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杂质、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杂质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1.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工艺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排放速率要求。

3. 项目厂界南侧、北侧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东侧满足4类标准,西侧满足2类标准。

4. 项目一般固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5.对环境的影响

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粉尘排放量符合环评建议值要求。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正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8000吨锂电材料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0日-9月20日

   联系人、电话:项建平 13676587202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正升源环保验收检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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