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8月31日,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兰巨乡山海大道3号,专门从事家具用品及户外用品制造。企业厂区占地面积约7344.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70万元,采用白胚加工、组装、喷漆、打磨等生产工艺,购置了木工系列设备、喷漆房、打磨柜、砂光机等一系列国产设备,建成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白班)工作制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企业委托编制《年产 5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取得(原)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龙环备2020001030)文件,该项目主要从事户外休闲用品制造,自厂房建成后项目即终止未实施,因此企业利用已有项目厂房,实施本次技改项目。
2024年4月企业委托编制了《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4年4月24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出具的(丽环龙备202401008)文件。
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31181MA2E2BMJX6001W》。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55.2万元,占总投资的8.24%。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使用一定时间后更换下来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浙江进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进入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木工粉尘、涂装废气、危废间贮存废气、底漆打磨粉尘、胶水废气、补灰/腻子粉尘等。
木工粉尘经中央集尘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1m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先经水帘去除漆雾,再经房内整体抽风、微负压形式收集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于18m以上排气筒排放;危废间贮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一同处理后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2台水帘打磨柜处理后,接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再次处理后同涂装废气一同排放;补灰/腻子粉尘、胶水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加强管理,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竹木边角料、废砂轮片、竹木集尘灰、收集的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腻子灰、底漆打磨集尘灰、废过滤棉、漆渣、漆泥、喷淋、水帘废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竹木边角料、竹木集尘灰和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轮片、生活垃圾、腻子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底漆打磨集尘灰、废过滤棉、漆渣和漆泥、喷淋和水帘废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分类收集贮存危废间内,委托浙江丽水进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
1、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木工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综合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竹木边角料、废砂轮片、竹木集尘灰、收集的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腻子灰、底漆打磨集尘灰、废过滤棉、漆渣、漆泥、喷淋、水帘废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竹木边角料、竹木集尘灰和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轮片、生活垃圾、腻子灰、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底漆打磨集尘灰、废过滤棉、漆渣和漆泥、喷淋和水帘废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分类收集贮存危废间内,委托浙江丽水进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实际排放量为烟(粉)尘:0.435t/a。VOCs0.21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浙江吉腾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定制木质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登记表中要求的相关内容,各制度及手续情况均已落实,厂区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9月3日-10月3日
联系人、电话:柳德明 1373591956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