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先行)验收公示

2024-10-11 9:43:00 zjqxhj 33

2024年108日,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会,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先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阀门和旋塞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于2022年11月购得丽水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让的万洋众创城15区2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占地面积为6470m2,总建筑面积为6468m2

企业采用机加工、打磨、抛丸、装配、试压、喷漆、晾干、包装入库等工艺,购置生产所需的一系列先进的生产设备,实施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7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16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关于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莲[2023]30号)。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2MA7L316Y4G001W》,有效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9年4月25日。

3、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9.0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3万台/年,主要生产设施还有1条喷漆线未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检查:项目部分设备及工艺未实施(先行验收),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试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1)试压废水

产品组装后需利用阀门试压装置进行水压测试,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由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区管网排放。

(2)超声波清洗和冲洗废水

本项目试压后的工件需进行清洗,采用超声波清洗机或高压水枪进行清洗,清洗水需定期更换由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区管网排放。

(3)喷漆喷淋废水

喷淋废水包括水帘机废水和水喷淋塔喷淋废水,水帘机和水喷淋塔用途是去除漆雾,上述两股废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当喷淋水接近饱和,约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1t,则喷淋废水年更换量为2t/a,更换下来的喷淋废水由企业收集贮存危废间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

(4)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最终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情况,以上试压废水和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纳管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磨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调漆、喷漆和晾干废气。

2.2防治措施及排放

(1)打磨粉尘

企业设置了4个人工打磨工位进行精磨,并配套4台自动磨机进行粗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2)抛丸粉尘。

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设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抛丸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3)焊接烟尘

企业设有固定焊接工位,工位侧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烟尘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调漆、喷漆和晾干废气

企业现状设置了1条喷漆流水线,调漆、喷漆和晾干均在房内进行,喷漆房除进出门以外无其他开口,喷漆废气先经水帘喷漆台去除漆雾后,经抽风机将废气抽出与调漆和晾干废气一起通至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最终于15m排气筒至屋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 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砂轮、一般固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水处理污泥、废钢珠、打磨和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亚硝酸钠包装物、收集池废油、废活性炭、喷漆喷淋废水。

(1)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2)废焊渣: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3)废砂轮:本项目使用砂轮机和自动磨机进行打磨,产生的废砂轮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4)一般固废包装物:原料拆包产生的废物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5)废包装桶:包含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和废乳化液包装桶。

机油桶和液压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900-249-08),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乳化液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6)废机油和液压油:项目机械设备检修将产生少量废机油和液压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HW08(900-249-08)类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属于HW08(900-218-08)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7)废乳化液:本项目机加工过程需使用乳化液进行冷却,乳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09(900-007-09),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8)漆渣:本项目喷漆过程会产生漆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12(900-252-12)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9)污泥:本项目生产废水(试压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时将有污泥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17(336-064-17),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0)废钢珠:企业抛丸时使用钢珠,废钢珠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11)亚硝酸钠包装物: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12)收集的粉尘:打磨工序和抛丸工序均会产生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13)收集的废油:阀门试压废水中含有石油类物质,试压废水经隔油或捞油后将油类进行收集,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HW08(900-210-08),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4)废活性炭: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废气处理,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HW49(900-039-49)。 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5)喷漆喷淋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一般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约1吨,则年产生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规定的危险废物HW12(900-252-12),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6)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中苯系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厂界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打磨、焊接、抛丸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排放速率要求。项目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中苯系物、乙酸酯类、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根据废气处理效率表,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达70.44%,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6.73%、挥发性有机物为72%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23)标准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指标建议值,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胜得龙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阀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技术资料完整;项目无重大变动;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设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按要求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1日-11月11日

   联系人、电话:章世博 13757731699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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