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浙江中云环保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浙江中云环保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11-15 14:26:22 zjqxhj 32

2024111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我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浙江中云环保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表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并形成现场检查意见。会后我司按照意见要求进行公示,目前情况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我公司位于丽水市云和县沙溪工业区块(金沙南路与云鼎路东南角地块),占地面积96850m2,建筑面积118273m2,建设厂房、原料和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购置先进的电池包自动拆解线、PACK(梯次利用)组装生产线、自动检测设备、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线、再生钢铁原料加工设备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等。目前建成年处置8676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仅进行梯次利用,不涉及破碎再生)、30000辆报废汽车精细拆解处理能力、绿色分拣中心16800吨分拣能力以及年处理废旧钢铁217280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目前劳动定员150人(含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10人)。本项目班制为一天二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夜间2200后不生产。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8月,我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中云环保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92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丽环建云〔202214 号)。项目于202210月开工建设。20235月,我司取得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排污编码:91331125MA7H2JDJ6P001V20249月项目完成阶段性建设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目前实际总投资为50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20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0.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我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年处理8676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仅进行梯次利用,不涉及破碎再生)、30000辆报废汽车精细拆解处理能力、绿色分拣中心16800吨分拣能力以及年处理废旧钢铁217280吨的生产规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破碎再生生产线暂缓实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年拆解30000辆报废机动车、绿色分拣中心16800吨分拣能力、年加工处理再生钢铁原料217280吨和年处理8676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目前仅进行动力电池包拆解并梯次利用,电池破碎再生工艺暂缓实施,相应电池破碎再生设备、原辅料、环保设施均暂缓建设,不可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均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危废仓库增设1套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对危废仓库内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调节沉淀后纳管进入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0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抽油废气和制冷剂废气、汽车拆解等离子切割废气、废钢生产线剪切废气、安全气囊引爆粉尘、打包废气、焊接烟尘、其他拆解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

其中抽油废气、制冷剂废气集气罩收集(5000m3/h)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汽车拆解废气(等离子切割烟粉尘)收集后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安全气囊引爆废气无组织排放。废钢剪切废气设置集气罩(10000m3/h)经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2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打包废气设置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5000m3/h)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为废弃资源再生利用工程,项目产生的各类一般固体废弃物均外售综合利用;雨水池沉渣和污泥、泥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废燃油、废空调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滤清器、废电路板、含汞开关等、废含石棉部件(密封垫片、隔音材料、阻尼片)、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废电池管理系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5、其它

 本项目设置了110m3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备案(备案号:331125-2023-006-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我公司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纳管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我公司各废气治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我公司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公司颗粒物、VOCs等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自主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批复中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我司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特此通告。


中云环保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浙江中云环保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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