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12月11日,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租用浙江奔克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349号1#车间作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056m2,建筑面积为6056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铠装机、拉丝机、成缆机等国产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的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3年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3年1月9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书》(丽环建备-开[2023]7号)。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0MAC004408W7C001W》,有效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9年10月17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33%。
(四)验收范围
为该项目的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暂不采用蒸汽交联方式,采用电紫外光交联方式。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挤出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挤出冷却水循环使用。
(二)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在各挤出机加热点上方设置了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17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拉丝油包装桶、生活垃圾、金属油泥、一般包装废物以及废活性炭。拉丝油包装空桶严格按危废管理,收集后委托厂家(东明尤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利用;金属油泥、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一般包装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标准要求;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有组织废气:项目挤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南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浙江鹰福光电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米电线、600万米电缆项目(先行)基本落实了环评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电话:周军建13777402226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