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召开“年产5000吨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青田县经信局、青田县山口镇镇政府、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无锡市东绛昌盛环保机械厂(废气治理单位)、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企业以青田县山口镇一号工业用地作为生产场所,购置雷蒙磨粉机、电子脉冲式除尘器、球磨机、分级机、空压机等设备,建成5000吨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建设项目。
项目东侧10米处北侧20米处为河流,隔河为永安路和山地,西侧和南侧紧邻山地,项目所在地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原料堆场设置在厂房的西北侧,生产车间设置在厂区的西南侧,车间西北侧设置两层的综合办公区和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0年10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10月27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环保局《关于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环综[2010] 123号)。
2010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2011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3.9%。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设备变化情况:5R雷蒙磨粉机减少两台、电子脉冲袋式除尘器减少两台、球磨机减少一套,其余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材料变化情况:主要原材料叶腊石改为叶腊石块矿。
工艺流程变化情况:增加了破碎工序,采用水雾喷淋抑制粉尘。
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基本实现清污分流。地表径流水流入厂区内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扬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山口镇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粉尘主要来自破碎和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电子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作为生产原料。原料堆场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污染。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粉尘和生活垃圾。粉尘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可知:
1、废水
厂区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项目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1#进料和破碎工序脉冲除尘器设备出口,2#、3#初级磨粉脉冲除尘器出口和4#超细磨粉脉冲除尘器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排放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废气治理效率99%,符合环评中处理效率98%的要求。
3、噪声
企业厂西北、东北、东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12月3日-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雄春 13906782020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