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5日下午组织召开“年产75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革基布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丽水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丽水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并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30号,总占地面积约74亩。企业本次实施的75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856万元,技改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及管理系统更新改造、节能减排、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设备自动化改造、冷凝水回收,更新起毛机、验布机、拉幅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保持企业已有的7500万米革基布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3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革基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8月26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革基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6]2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1%。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该企业实际(验收)生产设备与环评上的设备有一定的出入,一些新增烫光机、剪毛机等设备,为工艺所必需,实际总产能与环评产能相当。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通过地面收集经厂区内路面下的雨水明渠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定型废气处理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废水经污水管网送往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 2 间接排放标准,然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瓯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餐饮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定型油烟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毛粉尘等。
(1)定型油烟废气
企业为每台定型机配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定型油烟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污水处理站臭气
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进行加盖,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多介质高效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3)其他废气
在坯布搬运、拉毛、剪毛、机械振动以及车间的各项活动中都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每个车间都配有复合园笼除尘机组,起毛等产生的粉尘经复合园笼除尘机组对纤维飞絮进行收集处理。
3.噪声
企业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污水站的鼓风机安装了减振装置;
(2)染色机、脱水机、验布机、拉毛机、定型机等均安装在厂房内;
(3)在厂区西南侧办公楼和宿舍楼前种植了绿乔木;布局合理,高噪声装置安装在厂区中央,生产中门窗关闭。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污泥、粉尘、定型废油、次品废料、染料和助剂的包装桶、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
(1)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经收集后由丽水市丽宏保洁有限公司统一清运。
(2)污泥送至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粉尘固废和次品废料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4)危险固废有定型废气处理装置中废油,委托宁波昀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染料和助剂包装桶由射阳天源化工有限公司、义乌市中力工贸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欧德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回收。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015)可知:
1.废水:经监测,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磷、色度、硫化物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拉毛粉尘排放浓度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氨排放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经监测,项目厂界西北侧、东北侧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2.7dB(A)~64.3dB(A),夜间为48.0dB(A)~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现场检查结果,项目各类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批36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拟分配指示公示》和企业排污权证,企业核定CODcr、氨氮排放控制指标为36.5t/a、3.65t/a,根据监测结果及核算,改造后项目CODcr、氨氮实际排放总量为31.8t/a、3.18t/a,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米车用及高档服装革基布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现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6月20日-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史振国 15157883789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